第二百三十一章终审14(4/6)
殷蔓蔓笑了:“不管你怎么坚称,事实就是如此。夏新的死亡与你开枪有直接和重要关系,假如他的死因有枪伤和水淹两种因素构成,那么枪伤应该占比百分之七十以上,水淹占他的死因可能只有百分之三十不到。 我不知道你们警察事后有没有写事故报告,有没有分析他死亡的重要因素是什么。我只是根据你的讲述和水塘现场的实际情况做出推测,我认为你开枪是导致他死亡的重要因素。 夏新是你们公安部督办的重大走私案的首犯,你们有八名警察看押他,却导致他非正常死亡,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有检察院介入调查,调查你们警察在该事故中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 她把视线转向范丽,笑问,“范姐,根据你的工作经验,常雨泽是不是该为夏新的死亡承担某些责任呢?” 范丽没有回答她,她认为她的分析比较科学,重大在押嫌犯在路上发生死亡,看押的警察应该为此拿出事故报告。常雨泽冒失开枪,有渎职嫌疑,况且嫌犯又是从他手中逃脱,他更洗脱不了这个责任。 殷蔓蔓对范丽的反应不以为忤,继续说:“我知道,这是你们公安部侦破的案子,在破案过程中嫌犯有没有受到虐待,你们破案过程中有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人敢监督你们。监督这个活本来应该是检察院干的,可惜下级检察院谁敢对你们公安部指手划脚,最高检估计又不会对夏新这个小人物感兴趣。 或许还有一个部门可以监督你们,那就是新闻媒体。一位靠走私发家的亿万富豪失足淹死在家乡臭水塘,这在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爆炸性的新闻。可惜在这里新闻媒体集体失声,没有任何一家媒体对夏新之死做过报导,连网络上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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