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1/2)
古怪的相机对着他拍照,楚云有些不适应,要是这个铁盒子真的拍的出魂,那他内心的腐朽就会一览无余,小少爷以为他和那些老人一样害怕,出声宽慰。
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有些兴奋,如果矜贵的少爷看见他的灵魂,还会不会这么心动,光是想想都让他心情激荡。
他坐在梳妆镜前讽刺的数着钱币的时候,从窗边看过去,小少爷正拿着洗出来的照片看来看去,珍惜的不得了,那样子,比池里的锦鲤还要雀跃。
"无聊至极。"
那时候他是这么想的。
楚云那颗心冷了太久太久,久到他自己也忘了,一颗炙热的心脏能做到怎样一个程度,直到那颗心脏不会跳动,他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像是被扯开的伤口,出了血肉,才觉得疼。
他以为留洋的小少爷和那些纨绔子弟一样,那些人常在街头的馆子里吞云吐雾,楚云有意无意的带穆鹤山去过,但出乎意料的,小少爷只是看着,眉头紧锁,一身靛青色的袍子显得他庄重严肃,那次,小少爷告诉他:
"我们的国被大烟害了,你绝不能碰,总有一天,这一切都会消失。"
那些纨绔眼神迷茫,身体早被大烟掏空,小少爷在烟雾里挺直着身子,目光锐利的扫过那些已虚无的人,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那时候小少爷已经买下了戏班子,当天晚上,小少爷还在那奋笔疾书,规整漂亮的正楷一字一句的写下星火,灯光下,那双眼灿若星辰。
小少爷在这个落后的城搞起了革命,楚云是知道的,这里落后的思想就像是被打湿的柴火,烧不起丝毫烟火,小少爷就把目光放向了他,那天晚上,小少爷放下笔,第一次这么严肃,问他愿不愿意带着戏班子去上海。
那或许是第一次被触动吧,有人在这样一个时代,相信一个大字不识的戏子。
楚云没上过学堂,小少爷是第一个教他识字写字的,曾经他以为只需要会唱戏就好,但小少爷说有时候文字比刀剑锐利,笔杆子也能成为枪杆子,一笔一划,一字一句,慢慢的,他自己也会练字到天明,小少爷眼泪的赞赏,也让他觉得高兴。
戏班子风风火火到了上海,小少爷做起了生意,一开始其实不太顺利,上海的地头蛇有意无意的针对,大家都相互扶持着过日子,转机或许是那天,小少爷拿着一段从庙里求来的红绸布,系在戏院里那颗古树的枝丫上,红布飘起,带来几分生机。
好像上天保佑,他们的日子真的好转了不少,小少爷的生意在上海立了足,戏楼的名声一天比一天响亮,慢慢的,他也成了数得上名号的角儿,平日出门都有戏迷追着送礼,剪了那头长辫子,就像抛开了曾经,戏班子里多了名贵的脂粉气,也不会为了吃住发愁,也再没窘迫的剪过戏服上的线头,戏班子已经成了达官贵人的专属。
小少爷总是坐在二楼的位置,一碟糕点一盏茶,就能看一天的戏,他每次上台,总是忍不住抬眼看去,比起他,小少爷更常穿着长袍的款式,换上便装时,小少爷看上去才像是一直留在旧时候的人。
在发现心随着穆鹤山的笑而颤动时,楚云面色惨白。
如果在别的地方,或者别的时代,或许更好。
可现在的世界太难了,楚云害怕世俗了,获得了太多太多,害怕摔在地上时,那些浮华离他而去,满堂喝彩与籍籍无名的差距实在太大太大。
只是一个男人的感情而已,放下对他而言,简直就是——
轻而易举。
小少爷在雪地里捧着火红的玫瑰,眼中带着希冀递给他玉佩,是副漂亮的景色,可惜他毁了所有,花刺刺破了小少爷的脸颊,玉佩被丢进雪里,他仓皇的逃离,没去管被留在风雪里的人。
坏事传千里,戏班子里的人义愤填膺,不知不觉,他们都忘了如今的荣光是靠着谁,小少爷无助的看向他,可他躲开了求助的视线,握紧了拳,终究还是离开了。
谁也没想到,那狼狈的景象,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小少爷,第二天清早,树枝上的红绸布没了,整棵树也像是没了冬日的生机,死寂的吓人。
那时候的楚云终究还是年轻,没想到戏班会有人把消息走漏,就像一夜风雨,整个上海滩
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有些兴奋,如果矜贵的少爷看见他的灵魂,还会不会这么心动,光是想想都让他心情激荡。
他坐在梳妆镜前讽刺的数着钱币的时候,从窗边看过去,小少爷正拿着洗出来的照片看来看去,珍惜的不得了,那样子,比池里的锦鲤还要雀跃。
"无聊至极。"
那时候他是这么想的。
楚云那颗心冷了太久太久,久到他自己也忘了,一颗炙热的心脏能做到怎样一个程度,直到那颗心脏不会跳动,他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像是被扯开的伤口,出了血肉,才觉得疼。
他以为留洋的小少爷和那些纨绔子弟一样,那些人常在街头的馆子里吞云吐雾,楚云有意无意的带穆鹤山去过,但出乎意料的,小少爷只是看着,眉头紧锁,一身靛青色的袍子显得他庄重严肃,那次,小少爷告诉他:
"我们的国被大烟害了,你绝不能碰,总有一天,这一切都会消失。"
那些纨绔眼神迷茫,身体早被大烟掏空,小少爷在烟雾里挺直着身子,目光锐利的扫过那些已虚无的人,叹了口气,转身离开。
那时候小少爷已经买下了戏班子,当天晚上,小少爷还在那奋笔疾书,规整漂亮的正楷一字一句的写下星火,灯光下,那双眼灿若星辰。
小少爷在这个落后的城搞起了革命,楚云是知道的,这里落后的思想就像是被打湿的柴火,烧不起丝毫烟火,小少爷就把目光放向了他,那天晚上,小少爷放下笔,第一次这么严肃,问他愿不愿意带着戏班子去上海。
那或许是第一次被触动吧,有人在这样一个时代,相信一个大字不识的戏子。
楚云没上过学堂,小少爷是第一个教他识字写字的,曾经他以为只需要会唱戏就好,但小少爷说有时候文字比刀剑锐利,笔杆子也能成为枪杆子,一笔一划,一字一句,慢慢的,他自己也会练字到天明,小少爷眼泪的赞赏,也让他觉得高兴。
戏班子风风火火到了上海,小少爷做起了生意,一开始其实不太顺利,上海的地头蛇有意无意的针对,大家都相互扶持着过日子,转机或许是那天,小少爷拿着一段从庙里求来的红绸布,系在戏院里那颗古树的枝丫上,红布飘起,带来几分生机。
好像上天保佑,他们的日子真的好转了不少,小少爷的生意在上海立了足,戏楼的名声一天比一天响亮,慢慢的,他也成了数得上名号的角儿,平日出门都有戏迷追着送礼,剪了那头长辫子,就像抛开了曾经,戏班子里多了名贵的脂粉气,也不会为了吃住发愁,也再没窘迫的剪过戏服上的线头,戏班子已经成了达官贵人的专属。
小少爷总是坐在二楼的位置,一碟糕点一盏茶,就能看一天的戏,他每次上台,总是忍不住抬眼看去,比起他,小少爷更常穿着长袍的款式,换上便装时,小少爷看上去才像是一直留在旧时候的人。
在发现心随着穆鹤山的笑而颤动时,楚云面色惨白。
如果在别的地方,或者别的时代,或许更好。
可现在的世界太难了,楚云害怕世俗了,获得了太多太多,害怕摔在地上时,那些浮华离他而去,满堂喝彩与籍籍无名的差距实在太大太大。
只是一个男人的感情而已,放下对他而言,简直就是——
轻而易举。
小少爷在雪地里捧着火红的玫瑰,眼中带着希冀递给他玉佩,是副漂亮的景色,可惜他毁了所有,花刺刺破了小少爷的脸颊,玉佩被丢进雪里,他仓皇的逃离,没去管被留在风雪里的人。
坏事传千里,戏班子里的人义愤填膺,不知不觉,他们都忘了如今的荣光是靠着谁,小少爷无助的看向他,可他躲开了求助的视线,握紧了拳,终究还是离开了。
谁也没想到,那狼狈的景象,是他最后一次看见小少爷,第二天清早,树枝上的红绸布没了,整棵树也像是没了冬日的生机,死寂的吓人。
那时候的楚云终究还是年轻,没想到戏班会有人把消息走漏,就像一夜风雨,整个上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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