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类推适用:技安的苹果和鸡蛋(2/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住断头台的无情绳索。

      老师,对比民法第69条与第70条第1项孳息收取规定,可得知第798条果实自落邻地归属乃例外规定,这里并没有法律漏洞,所以不存在『类推适用』,而且例外规定不得再予以扩张解释,否则将形成『例外之例外』,整个法体系会崩毁,法安定性将荡然无存。准此,鸡蛋是天然孳息,属于原所有者技安;而那颗苹果则是那位漂亮女同学的。全班同学发出掌声与笑声。

      我又没说要点名她回答。老师不禁笑出声。同学,你叫什么名字?

      我是…

      开学一个月的大一新生哪会知道这种答案?这才是真正的漏洞吧?

      我如释重负吐出一口气,感谢某位神明及时出手相救,请务必到我的梦中让我好好致谢。

      下课鐘声响起,惊魂甫定的我战战兢兢收拾物品,同时在心中将鸡蛋与苹果全都给了技安。

      亘荷,要不要一起去吃饭?

      两位高中隔壁班的同学就读同校法律系,开学以来,在这门课后总会邀约我一起用餐。

      今天有点累而且忽然没什么胃口,你们先去吃,谢谢唷。

      她们肯定明白方才的惊吓需要时间来抚平,对我浅浅微笑后便一同离去。

      英文的适用不就是”apply”?为什么换成法律德文就变成适用、准用、类推适用?有时候还禁止类推适用。法律简直比人生还复杂。

      我避开中午时段拥挤的人群,独自坐在恬静的小池子旁,一个人吃着简单三明治与生菜沙拉,望着池中的小鱼提问。

      十月中旬依然夹带着残留暑气,好想脱下娃娃包头鞋,光着双脚踩踩眼前池水。我将手腕上的时间暂时解下,放在一旁的石块之上,轻轻抚摸没有束缚的左手腕。

      你的苹果吃完了吗?

      耳畔窜入有点陌生又熟悉的声音。

      嗯?我看着刚吃完的沙拉回答:我已经还给技安了。

      来!这一颗给你。方才在课堂上替我拉住刑台绳索的男生轻拋给我一颗鲜红苹果。

      我顺势伸出双手接住后却马上被他取回。

      我才不会如此不体贴,这个才是要给你的。

      他取出一小袋已经削好果皮的苹果放在我的掌心,沉甸甸的感觉宛如牛顿当年发现地心引力一般,在我的心中投下了一股不知名的力量。

      不过这是其他男生要给你的。

      谁啊?

      反正你目前不认识,请託我的同学也没说要转知你姓名,所以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

      我忍俊不禁:这样符合法律规定吗?

      当然有啊,这叫做『好意施惠』关係,仅对重大过失负责。自己的苹果自己送,连这点都没有认知,乾脆就发给他『好人卡』。

      我忍不住轻轻笑出声音:那么你的呢?

      早就还给老师了,我才不怕技安呢。

      为什么?

      因为我是『花纶』,满腹经纶的『纶』,你呢?

      刚才他在课堂上报出姓名时,我的脑中一片空白,压根没听清楚他是何方神圣。

      我抬头望着他回答:郑亘荷,流传千古、散出无比馨香的荷花。亘是古字,把宝盖头『宀』拿掉,原本取其不受拘束的意思,谁知…我想起家丑不可外扬,于是先行打住话题。

      好巧,和我一样都有花。这是很美的名字,只是荷花目前好像被关在温室里。

      同学,你姓花吗?我刻意丢开他最后的疑问。

      不是,那是高中时的绰号,同学和老师都这样喊我,久而久之,自己也习惯了,这个社会就是如此,别人怎么对待你,远比自己看自己重要多了。他的语气透出莫名愁绪。

      我和你的名字都有花?可以这样类推适用吗?池子里的小鱼跃出水面,彷彿赞同我这次的答案。

      我刚刚说已经还给老师,下课之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至少已经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