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梦醒时分第4节(1/1)
我把鲤鱼放到滇池的时候老枪也开庭审判了。我站在滇池的边上,就是海埂那片培养了无数中国足球男足臭脚的地方。 在我要把鱼放进水里的时候我想起了老枪,我倒希望这桶里的鱼是他。鱼有再生的机会而老枪有吗?这些鱼能在这还散发着臭味的湖水里再生吗?老枪在在法庭上那个他应该站的位置上接受公诉人的指控,他垂着头,一直沉默。 他的神情有些憔悴,脸比以前白了很多,脚上呆着戒具。“老枪!”我轻声叫了一下。 他听到了,朝我看了一眼,笑了笑便把头转了过去面对法官。我感到自己的泪水涌动,那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不是笑容的笑容。 公诉人指控的罪行一共四次,第一次就是他在我病卧缅甸的时候神秘消失的那一次,最后一次是依香说他来昆明的这一次。律师什么也没说,老枪也没说。 公诉人问他:“你的非法所得用到什么地方或者藏到什么地方了?”“都在澳门输光了?” “能输得了那么多吗?”“再多我也还能输掉。” 律师告诉过我老枪确实去了三趟澳门,每卖一次毒品就去一次。我知道了,老枪其实从开始的时候就把什么都准备了,公司是我的名字,上面进出的是货款,谁都不会从那上面想到什么的。 “据调查和你自己交代,你以前是做木材生意的,而且有了规模,为什么放弃正当的生意不做而要贩毒?你难道不知道这是犯罪吗?”“知道。但是我生意赊了本,我没有别的办法。”“你的公司呢?”“注销了。”其实那些卷宗上都有了,现在不过是在例行公事。 公诉人公诉人完,律师唯一提出了一点就是说他的认罪态度好,建议从宽处理。从宽处理能宽到哪里呢?已经接近十公斤数量的海洛因不是认罪态度好就能改变的,从宽也有从宽的限度。 不是律师水平低,任何律师来都是这样的。连被告都放弃了的事情律师又能又什么作为?法官让他做最后陈述。 “我为我的罪行感到后悔,也为我的罪行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感到愧疚。我没有别的要求,只想在执行前见见归雁,让他照料一下我的后事和家人。”法官当庭宣判:判处死刑,如果当事人人不上诉,十天后执行。 法官问他是否上诉?“我要上诉。”法庭的审判就这样结束,法庭接受了他上诉的请求,老枪委托律师帮他写上诉书。我和律师一起出了法庭。 “你的这个朋友很聪明。”“为什么这么说?”“他对罪行的指控供认不讳但是又上诉你知道为什么吗?”“不知道。”“上诉是每个罪犯的权利,不管是犯了多么严重的罪行都有这个权利。他是在利用这个权利争取时间,他肯定还有没和你说完的事情,所以提出了见面的要求。”“这个时间会是多长?”“不知道,一般也有几个月吧。 判决之后的上诉要送到省高院重新审理,死刑的执行还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他虽然罪行已经没有回旋的余地,但也不是那种非要立刻杀了的人。”“这个上诉你怎么写?”“既然一定要写肯定能找一些理由出来的,当然什么都不能改变。”我想请律师吃饭。 “不用了,我一般打不赢的官司都不会吃当事人的饭的,也算是职业规矩吧。”我没再强求,我开车到了我放鱼的地方,我只看见了水草。在水里的鱼和在社会的人有什么区别?也许它们不会被滇池的水呛死但可能会被别的鱼吃了,也可能回被再一次捕捞上来进了人的胃。 这世界上没有永恒的生命只会用永恒的记忆,而永恒的记忆也会随着记忆人生命的消失而消失。我怎么成哲学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