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保持温暖(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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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床上只有我自己一个人。
 她拉起了窗帘,正站在窗旁,望着外面灯光永不熄灭的达拉斯钢铸大荒野。天空在她头上方是一片广袤,一种深沈的蓝,加上小星星的活动画景。
 她垂着头,在窗户的衬托下,看起来很渺小。她似乎在轻声唱着什么。
 声音太微弱,无法确定。很像她的香奈儿的香气。
 我起床时,她默默转身,走到房间中央迎接我。我们把手臂搭在对方身上,拥抱着。
 “艾略特。”她说,好像她努力要告诉我一个可怕的密,但她却只是把头靠在我肩上。我抱着她,抚摸她的头发。
 又回到被下,她在颤抖、在屈服,像一个半受惊吓的年轻女核。我再醒过来时,她坐在床上的远处角落,无声的电视移到她的方向,不让亮光妨碍我,我猜想,她只是注视着电视,蓝色的亮光在她脸上闪烁;她正在喝身边的孟买琴酒,不用酒杯,并且抽着我的“百乐门”香烟。
 司机在隔壁房间说,他必须回家了。他喜欢所赚的钱及一切,还有旅行,并且饭菜也很棒,但是,他的哥哥要在纽奥良的“赎罪者教堂”结婚,他必须回家。
 但是我们知道,本来就可以让他把轿车开回去,再去租一辆车。我们要回去并不是因为这件事。
 她在吃饭时完全沈默无言,看起来很悲伤,也就是说,她那种悲伤很美、很高尚、很令人痛心、很令人惊恐、很令人难过。我说道,“我们要回去,不是吗?”她点头,手在颤抖。
 我们在“香柏泉”发现一间小小的酒吧,那儿有一架电唱机,我们可以完全独自跳舞。但是她太紧张、太不快乐。
 我们在十点钟而回去。早晨四点钟时,我们两人都很清醒,此时阳光照射在玻璃城市上。
 我们又穿好晚礼服,退了旅馆。她又要司机坐到后座,说她想开车。
 “这样子,如果你想的话,可以念书给我听。”她说。我想这是一个很不错的主意;我们甚至还没有去碰克洛加的《大路上》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她竟然不曾读过这本书,我很惊奇。
 她开车时,看起来很美。她的黑色衣服滑离膝盖,掀到大腿地方,腿部很可爱,她以细高跟用力踩着踏板。
 开着大轿车,像一个被太阳晒黑的女孩,在十几岁时就学会开车,也就是说,比大部分男人所可能表现的更有风味、更自在,必要时能够在三秒钟内停好车,不用哼一声,只用一只手臂。超车从不犹疑,每次有机会就闯黄灯,不曾也不必让别人先开或开在前面,并且会不顾“停”的标志,直冲过去。
 事实上,她很容易、很快速地操纵这辆车,她使得我有点紧张,因为她不只一次叫我闭嘴。她真正想做的事情是:开得比司机还快。
 不久,我们就在怒吼中冲向纽奥良。没有人车时,时速是九十哩,有人车时则是七十哩。
 有一次她加速到一百一十哩,我要她减速,否则我要立刻跳车。我告诉她说,这是阅读《大路上》一书的好时间。
 她甚至无法再微笑了。但她还是尝试。
 她在颤抖。我说这本书很妙、很有诗意,她只是点头。
 我把自己所喜欢的段落都念给她听,也就是那些真正令人眩惑及真正原创的部分虽然所有的部分都是真正令人眩惑、真正原创的。不久,她就真的喜欢了,点着头,微笑着,大笑着。
 她问我一些小问题,是有关引发此书的尼尔.卡沙迪、亚伦.金斯堡、格雷哥利.柯尔索,以及其他人。这些人都是五○年代旧金山的披头诗人和作家,基于各种实际的目的,六○年代的嬉皮出现后,他们就不再受欢迎。
 后来我们年纪够大,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们上学时,他们属于最脆弱的话题,是最近的文学史。
 她对于他们几乎一无所知,而克洛加的散文令她感到很兴奋,其实我并不真正觉得惊奇。最后,我念了这书的一个热闹部分给她听;在这部分中,索尔与丁恩待在丹佛,而丁恩精神很亢奋,不断偷车,速度很快,警察甚至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之后,我念到另一个段落,在这个段落中,他们正驾驶一辆轿车到纽约,而丁恩要索尔想像:要是他们拥有自己正在开的车子,情况会是如何?还有,他们可以开上一条路,穿过墨西哥和巴拿马,也许甚至到达南美底端。我停下来。
 我们刚怒吼着驶过路易斯安那的希雷维波,我们一直往南前进。她直直往前看,眼睛张得很大,忽然眨着,好像努力要看穿一层雾。
 她看了我短暂的一秒钟,然后又看着路。“那条路还在那儿,一定是的,”我说。
 “穿过墨西哥、中美,一直到里约……我们可以租一辆较好的车。去它的,我们可以搭飞机,我们可以做任何事情……”沈寂。
 这是我告诉自己不要做的事。我的声音听起来太有怒气,不会有用的。
 速度仪上的数字又爬升到一百。她拍了一下眼睛。
 是眼泪没错。但是她已经看到速度仪,于是减慢速度。
 然后她又沈默无言,脸色发白,嘴唇颤抖。她看起来像是可能尖叫出来,或什么的。
 然后她又加速,眼神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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